关于债务免除的效力方面,它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首先,免除行为会产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果;
其次,虽然债务免除属于债权人的专属权利,然而在此过程中却不能对第三方的权益构成恶意侵犯。
至于法律效果方面,免除行为能直接导致原有的债务消失;
此外,这种行为还会连带着将与之相关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一并消除干净;
最后,债务的免除必须遵循不得损害第三者利益原则。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债权人选择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时,其与该债务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会部分或全部终止,除非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对此表示拒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