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冲突程度轻微,且已获得公安机关妥善调解并取得双方共识,则无需考虑处罚。
然而,若在争执过程中涉及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对于实施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者则将受到警方处罚,具体包括处以五日至十日之间的拘留,以及二百元至上五百元之间的罚款;
若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仅需接受五日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罚款。
倘若还有其他特定情况,例如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儿童或六十岁以上长者等,则将面临十日至十五日之间的拘留,同时还须支付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