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诉诸于法律来解决问题时,最重要的环节就是清晰地确认该项债务究竟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个人之债,抑或是其与配偶之间的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基础上,我们有必要明确,若债务归属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便理应由被继承人及其配偶共同负责偿还。
然而反过来说,如果这仅仅是被继承人个人所欠下的债务,那么在他离世后,其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就必须优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债务。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他们的权益同样需要得到保障,因此,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当为这些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