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处于孕期时,其享有随时提出离婚的权利;
在征得男方同意后,可协商相关事宜;
若未能取得共识,女性有权向被告方所居住地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寻求离婚解决方案。
所谓诉讼离婚,即是指因夫妇双方对于是否解除婚姻状况,或是关于财产分配、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存在严重分歧而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调解或裁决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