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措施为:
倘若夫妻双方均存在过错情形,则应依据各自的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当其中一方故意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时,在婚姻关系破裂并进行财产分割过程中,对此方可以酌情予以减少或免除其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离婚之后,一旦发现上述破坏行为,当事人仍可自发现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配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