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并非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经过的步骤, 其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然而,因法律并未对此行为进行禁止,故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女性选择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向女方索取赔偿。
此外,双方在订婚前购买的物品仍归男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男方亦无权要求女方对这些物品进行赔偿。
若男方在订婚过程中向女方支付了彩礼,依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予以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