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离婚事宜,法律上设定了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
具体而言,若夫妻二人经过深思熟虑,决定通过协议离婚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必须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在提出离婚登记请求之后,首先会给予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改变主意或做出其他可能影响离婚进程的行为。
当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天,如果双方依然坚持离婚意愿,则需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