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条件退房的情形,明确规定如下:
若逾期交付房屋时间超过特定期限;
或者房屋质量未达合同约定的标准,无法进行修复乃至经过修复之后仍然无法满足约定的质量标准;
又或者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面积差异的绝对值超过3%的情况下,购房者都有权选择无条件地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此外,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了规划设计,也将被视为无条件退房的合理理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