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乃是基于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情形的发生,导致原本存在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彻底消弭,从而使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走向终结之谓。
自合同关系建立伊始,因某种特定的法律事实的呈现,使得合同中确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也随之烟消云散,这便是我们所使用的法律术语——“合同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