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购买房屋的相关事宜出现问题时,我们应该优先寻求开发商进行协商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您发现所购房产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应当联系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系。
当涉及到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方面的争议时,如开发商未能有效解决或者您对其解决方案并不满意,您有权向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他们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倘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