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现隔壁住户屡次在小区楼道中堆放垃圾,您有权向物业进行投诉处理。
通常情况下,小区都设有专门用于投放日常生活垃圾的区域,而住户则应尽到保护环境清洁的责任,确保将垃圾投放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作为业主,我们有义务遵守环境卫生维护等相关规定。
如若随意倾倒、堆积垃圾,对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该住户及时清理垃圾。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门口及楼道均属于公共区域,任何业主无权擅自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