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若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出轨行为,法院并不会立即做出离婚判决。
只有当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时,法院才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决定。
而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时间;
其次是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再次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配偶进行虐待、遗弃;
最后是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屡教不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