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实施社区矫正行为。
若在此期间并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那么他将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原判决中规定的刑罚无需再行履行,即不会有坐牢之虞;
然而,以下三种情况则可能导致牢狱之灾:
首先,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触犯新罪或者被发现之前的罪行,法院将会决定执行新的刑罚;
其次,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禁止令,且情节较为严重,那么法院将不得不撤销其缓刑,并执行原判决中的刑罚;
最后,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禁止令,但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那么法院也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其缓刑,并执行原判决中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