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在立遗嘱过程中并不强制要求孩子们在场见证,同时也没有必须预先告知他们的必要性。
然而,在执行遗产分配的时候,我们建议所有合法继承人都能够亲自出席。
当然,如果部分继承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到场,也是允许委派他人代理处理继承事宜的。
例如,他们可以通过出具委托书的方式,指定某位人士代表自己来办理相关继承事务。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保委托书的有效性和公正性,我们强烈建议进行公证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