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关系中并不涉及到
工伤事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所遭受的身体损伤,可依据普通
侵权行为导致
人身损害的
赔偿标准进行补偿与
赔偿责任的承担。
在
司法程序方面,此类案件的案由通常被认定为“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无需经历劳动
仲裁这一环节。
雇佣关系的存在与否,乃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所在。
所谓雇佣
法律关系,即是指受雇人员借助于雇主所提供的各种条件,在雇主的指导与监管之下,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同时雇主也需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在这种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的主要权益包括获取报酬的请求权,而其主要义务则是履行提供劳务的职责。
至于雇主,他们的主要权益在于要求雇员提供劳务的权利,而其主要义务则包括支付报酬以及对雇员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