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上,不能算作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的共有财产。
在房地产领域中,所有权遵循着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在房产证上进行了明确记载的人才能被认定为房产的所有者。
如果在您所述的案例中,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是以其父母的名义记录的,那么这栋房屋就应当视为您父母的合法自有住宅,与夫妻双方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也无法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
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解释如下:
它主要涵盖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获得的各项收入,以及这些收入经过转化后形成的各类财产和财产性权益。
同时,这个时间段是从婚姻登记之日开始计算,直至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正式生效为止。
具体来说,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