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被侵权者并无法获得双倍赔偿。
这主要是由于在侵权损害赔偿中,我们通常会采用填平原则,也就是侵权方所需承担的赔偿款项应当与其对被侵权方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相等。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经营者明示或暗示其商品或服务存在明显缺陷,且仍然向消费者销售此类商品或服务,从而导致消费者或是其他无辜受害者的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时,那么这些受害者将有权利请求法院给予双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