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14天,自被关押至看守所以始计算。
在这14天之内,侦查机关将向检察机关提交批捕申请,如果检察机关批准了捕令,那么这期间就包括在内;
反之,则须释放嫌疑人或者改变其被强制拘禁的方式。
而对于需要更长的刑事拘留期的情况,其最长时间为37天,同样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核。
在此期间,侦查机关需要再次向检察机关提交批捕申请,若检察机关批准,则继续执行逮捕;
否则,嫌疑人将被释放或者改变其被强制拘禁的方式。
此外,对于寻衅滋事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可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给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同时可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