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前提下生育的孩子,其抚养费用的支付依据将为父母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是经过法律法规严格规定的。
至于具体的数目,我们建议您结合孩子当前的实际需求、家长们各自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考虑。
请注意,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