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立遗嘱所需具备之要素如下:
首先,遗嘱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
其次,遗嘱拟定者需在生前对其身后遗产进行详尽阐述,其中涵盖了遗产的具体范畴、名称及数量等关键信息;
再者,遗嘱拟定者应清晰地注明遗产的最终归属;
此外,遗嘱拟定者还需明确指出遗产的各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比例;
最后,遗嘱拟定者有权撤销或修改已立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