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著作权领域,尤其是涉及到署名权时,其保护期限通常被设定为永久性的。
这主要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方面的权益,法律并没有设置任何限制条件。
然而,在发表权以及著作财产权利等权益方面,却存在着较为明确的保护期限限制。
具体来说,对于公民而言,他们所享有的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仅限于作者终生期间,并且自作者离世之日起,还将继续延长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