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次疗程过程中同样可能会产生误工费用。
若受害人为有固定薪资收入者,则误工费用标准为:
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如受害人并无固定收入来源,此时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若无法证明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准则,其误工费将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误工费=误工时间×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