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的留意事宜包括:
必须严格遵循各项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范,并接受相关监控部门的监督;
在规定期限内,应按期向负责执行缓刑的机构汇报自身日常活动的具体状况。
在此过程中,满足以下通用缓刑条件便可适用:
首先,犯罪行为人必须被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相对较轻的刑事处罚;
其次,依据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情节及悔过表现,判断其是否具备适用缓刑而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最后,犯罪分子不得是累犯。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