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如此,唯独配偶关系属于例外情况。
债权人有权请求将借款人遗留的财产用于清偿其债务。
遗产继承时需遵循法律规定,即需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纳之税款与债务,且此种清偿行为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
若遗产价值超出上述范围,继承人可自愿承担超出部分的偿还义务,但此种自愿行为并不受限制。
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纳之税款及债务,他们可不负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