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关于单方面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责任,法规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具体的违约金金额应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商定,但需注意的是,所约定的违约金必须不低于因违约而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同时亦不能超越损失范围过高。
若双方在合同中未就违约金事项作出约定,则守约方可依据自身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调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