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未能履行应尽的
抚养责任之时,对于那些尚未成年或是暂时无法独立谋生的子女,他们具有请求父母支付必要生活费、教育开支以及
医疗费用等
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所谓的“抚养费”,它的范围涵盖了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费用、教育投入及医疗开支等等。
而对于那种“不能独自谋生的子女”,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他们仍然处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中,或者是由于身体上的残疾或者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他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如果前任丈夫未能履行他的
抚养义务,那么针对这种情况,你可以向
一审法院提出
申诉,并请求一审法院对那些拒绝
执行判决的
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教育和
警告,以促使他们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