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用,其具体金额是根据伤者或受害人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情况进行确定的。
因此,为确保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赔偿,开具相关证明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需提供最近事故发生之日之前三个月的工资单复印件,并请本公司财务部门在复印件上盖印确认,否则将无法被认可。
其次,务必请本工作单位开具正式书面证明文件,详细注明当事人在该单位所担任职务及工作性质,同时附注职工月均薪资水平和误工时间,并请单位负责人在证明上签名盖章,以示真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