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征地拆迁方面的事务时,如果产权人已明确授权给其子女代表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并且此类授权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由其子女所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则应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反之,若产权人在事先并不知情且在事后也没有对此类协议或合同的内容予以追认的情况下,子女代为签字,则此类行为是否会产生法律效力,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作为他们的诉讼代理。
以下人员均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