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于子女之扶养责任系法定的义务,不得任意推卸或拒绝履行此项义务。
如其中一方直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则另一方应尽速缴纳相应金额的抚养费用给前方抚养者。
在此期间,子女若处于必要状况,有权向双方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用的请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被割断。
即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然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
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将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当充分尊重并考虑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