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拖欠他人款项而面临被提起诉讼时,若自身确实缺乏偿债能力,则可采取以下几种策略:
首先,倘若您此刻无法全额归还欠款,不妨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友好沟通,协商设定分期付款的方式来逐步偿清债务;
其次,如债权人不同意延迟还款或给予部分债务减免,且决定对债务人提起诉讼,那么作为被告方,务必积极应诉并力争在庭审中达成分期偿付或限期还款的协议;
再次,若债权人坚持要求立即还款,且法庭未能予以支持,那么您将被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偿还所有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若您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若您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即便对方胜诉,法院执行人员也会了解到您的财务状况,从而无法顺利执行判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仍可能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