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非如此,想要符合申领失业救济金的相关条件需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必须是在合法的工作年龄范围之内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非自愿性失业;
其次,申请人及其所在的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失业保险并且保证至少一年以上连续不断的费用支付记录;
再者,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最后,申请人需要表现出积极的求职意愿,同时愿意接受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