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仅凭借被告人口供无法对此人作出最终判决或
量刑。
对于任何案件的审理,均须严格依赖
证据,并注重实地调查与研究。
不可过分信任被告人口供,而忽视其他证据的存在及重要性。
倘若仅仅依据被告人的供述,无其他确凿证据佐证,便不能认定其为罪犯或给予
刑罚处置。
然而,若缺乏被告人的坦白陈述,但有充足且真实的证据存在,仍可据此判定被告人为罪犯并施加相应的
法律制裁。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
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