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纳税人存在偷逃国家税收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且占其应纳税额比例高达30%以上这一违法行为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构成犯罪,将会面临处以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惩罚以及相应罚金的民事处罚。
若是涉及法人单位为主体的逃税行为,其所处罚金不仅仅针对该单位本身,还包括对具体责任人进行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惩戒。
然而,若纳税人能在案件发生后及时补缴所有欠缺、不足的税款、滞纳金并且全额支付相关行政罚款,那么其将不再视为犯罪分子,将无需承受任何形式的刑事制裁。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