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债务人拖欠债务而迟迟不肯归还的情况,您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但请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您需具备相应的举证能力,确保所收集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应且在法定诉讼时效之内。
其次,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欠条、录音资料、支付凭证等等均可作为有效证明。
值得强调的是,借据必须为原始文件,未经任何涂改或复印等处理方式,以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最后,若借据上明确标注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若未标明还款期限,您可随时向对方提出还款请求,自首次催收之日起计算,同样享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