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家长有权选择是否保留对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但法律明文禁止子女利用父母的这一决定作为借口来逃避他们法定的赡养责任。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明确赋予了成年子女对于父母应尽的赡养、扶持以及保护等多项责任与义务。
同时,成年子女也无权借助放弃遗产继承权或其他任何不当理由,试图逃避自己应承担的家庭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