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涉及两名子女(男女各一)的抚养权纠纷时,判决应遵循以下标准:
首先,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抚养;
其次,若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其真实意愿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