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有毒食品罪的量刑问题,最高可判处死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者明知所售食品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进行销售的行为。
对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如下:
首先,若构成该罪名,则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其次,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最后,若导致他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