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技术领域:
精准描述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处的科技范畴;
(2)背景技术:
详细阐述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文献调研过程及其结论,同时引用能够反映上述背景技术的相关文件;
(3)发明内容:
明确指出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及为解决该难题而采取的技术策略与预期效益;
(4)附图说明:
若说明书中含有附图,应对每一幅附图进行简要解释;
(5)具体实施方式:
详尽阐述申请人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所推荐的最佳途径,如有需要,可列举实例加以说明;
如有附图,则需参照附图进行说明。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