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我国已经全面放开了对基本全部商品的易货贸易,不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
在易货贸易的操作模式上,主要采取了直接易货的方法。
然而,针对那些必须依赖运输来实现货物转移的交易各方而言,由于这类易货形式往往要求进出口业务同步进行,因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
除此之外,综合性易货也是常常被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此类易货形式通常运用于两国间依据记帐或者支付(结算)协议所开展的交易活动之中。
《民法典》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