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出现不忠行为并怀有身孕的情况下,若夫妻决定提出离婚诉讼,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应由母亲优先享有监护权。
然而,若母亲身体状况不佳或患有不宜抚养孩子之疾患,则父亲亦可获得直接抚养权。
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