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孕,而男方置若罔闻、不承担责任,您可以等到孩子降临人间的那一刻,向对方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判决对方必须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支持。
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进行侵犯或歧视行为。
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来说,他们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