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有权参与其母家遗产的分配。
无论子女性别如何,他们在法律上都享有同等权利来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
即便女儿已经步入婚姻殿堂,若其父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或遗赠协议将财产指定为他人继承,则女儿仍可作为法定继承中的首位顺位继承人,依照相关规定继承母方家庭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