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间涉及到金钱往来时,我们强烈建议采取书写借条的方式进行确认,其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借条的形成源于明确的借款事实,而欠条则可能因各种原因而出现;
其次,对于已经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而言,它们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然而,若未对还款期限作出约定,那么这两种凭证的法律效力便存在差异;
最后,持有借条者通常仅需向法庭简要陈述借款的实际发生过程即可;
但对于持有欠条者来说,他们需要向法庭详细阐述欠条形成的背景及原因,如对方对此提出质疑,欠条持有者还须提供额外证据以证实欠条形成的真实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