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社保卡处于应用状况正常的情况下,便表明其所承担的社保缴费义务运行平稳,既无中断,也无拖欠。
根据相关法规,所有用人单位均有义务主动申报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除非遇到了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及时缴纳或减轻付款压力,否则,任何借口都不能构成缓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的理由。
对于那些尚未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个人,他们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直接向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用的机构进行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