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有哪些法律规定

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有哪些法律规定

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有哪些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5-09 16:35:32 已帮助287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谁,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进行预告登记之后,所涉及的房地产仍然属于原先的房地产所有者。
但是,当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以后,这个房产便会由原先的所有者转移至新的受让方手中。
根据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事项,如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行登记,那么只有在这些信息被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而在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中,明确指出了当事人在签署买卖房屋的协议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时,为了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实现物权,可以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向登记机关提出预告登记的申请。
在预告登记完成之后,除非得到未进行预告登记的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任何对该不动产的处置行为都不会产生物权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