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妥善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通过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进行处理。
然而,若债务人不予配合,可径直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展开诉讼前,务必要详细核对了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其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以及居住地址等)。
同样,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掌握其明确无误的名称及办公地点等关键资料。
其次,依据实际情况与合理依据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一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后,必定会下发传票至被告方手中。
在此过程中,法院通常亦会优先考虑采用调解手段以达成和解。
倘若任何一方均拒绝接受调解,或者调解最终宣告失败,那么便不得不进入法庭审理环节。
若胜诉,法院将依法裁定被告方在规定期限内将欠款汇入指定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