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欲对虐待部属罪进行刑事立案,须满足如下严格标准:
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或累计造成三名以上轻伤人员;
诱使部属实施自杀行为;
长时间或多次对多名部属实施虐待;
针对受伤、患病及残疾等弱势群体实施虐待行为;
引发重大案件或事故;
以及致使一名部属多次逃脱部队管理,或两名以上部属同时逃脱部队。
《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