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借款合同所引发的争议涉及到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对于那些没有明文规定还款期限以及还款期限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的借款合同来说,作为借款人的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出借人偿还债务。
然而,这类借款合同在法律层面上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向借款人提出催告要求后,紧接着的且必须的债务履行准备期末日开始计算的。
然而,如果该笔债务的存在时间已经超过了20年,则将失去法律保护。
因此,对于上述情形下的借款合同,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却拒绝履行义务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或者也可以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