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务须明确,取得保释候审的资格并不等同于嫌疑犯已实际涉嫌刑事罪行的认定,然而在此期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保释候审系统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司法机构针对未经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意图改变强制执法尺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防其从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逃逸,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预缴保证金,同时提交保释承诺书。
根据这一制度,犯罪嫌疑人应承诺随时接受传唤至案,并停止对其实施拘禁或者短暂地解除禁锢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