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被通俗地称为“城管”。
然而在拆违建的过程中,往往还需借助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了勒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指令之后,若违法当事人仍然继续开展建筑行为,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工作,那么该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必要的强制措施。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